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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贸易报批
2007-03-27 14:33  文章来源:宁海县外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1、经营企业需要申请加工贸易系统,直接致电0574-87327441、87314744(需要填写表格和携带企业相关资料)。该申请需要2——3个工作日。具体联系:
地址:宁波市外经贸大厦2楼电子商务中心(灵桥路190号)
 518路,1路,6路公交车到“兴宁桥西”站下
电话:87327441或87314744
  联系人:顾先生、毛小姐、王先生
  周1至周5:上午 8:30---11:30
  下午:13:30---17:30

2、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都需要填报《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》。填报网址为:
http://jmsa.ec.com.cn/jmdc/HomeIndex.html

填报注意事项:

  1. 按照企业类型,分三种表格。如既是经营企业,又是加工企业,填表2;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,填表3;只是经营企业,填表1。
  2. 进出口企业代码(13位)、企业名称(全称)、海关代码一定要准确
  3. 填表3的“企业代码”时,填写企业9位数字的“法人组织机构代码”(不包含横线)
  4. 选择上报审批机关时,点击“选择”后,会跳出另一界面,点选:“审批机关代码”,输入:3302&nbsp 确定,将跳出所有的宁波地区的审批机关,选择自己企业的主管外经贸局。
  5. 网上填报数据有效期为一年。明年同一时间需要重新填报。
  6. 如果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不是同一单位,两家企业都要填报。各生产企业可委托经营单位代为填报。表格中的各项内容需如实填报,表格中企业无实际数据的填0
  7. 在数据“提交”之前先打印网页上内容,数据“提交”后企业是看不到自己的数据。
  8. 企业需同时下载空白表格,按照网络填报内容,手工填报数据,一式四份。
  9. 企业“提交”数据后需等待主管外经贸局的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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